区人民政府: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5421”发展定位,坚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实现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的重要任务,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同时也存在贫困村特色产业组织化程度低,扶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贫困农民贷款难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经会议审议,对我区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增强造血功能,在产业扶贫增效上实现新突破。产业扶贫是增强造血功能,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要充分结合当地优势资源,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倡导扶贫开发村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建立“精准扶贫”长效工作机制,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增加收入。
二、突出转移就业,在加强培训教育上实现新突破。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要结合当地产业开发和创业需要,科学设置培训内容,结合市场需求进行“订单式”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不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三、充分挖掘资源,在社会扶贫上形成新合力。要充分挖掘各种帮扶资源,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扶活动。区扶贫办要继续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项目扶持,争取更多的扶贫开发资金。要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构建社保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五大扶贫”格局,形成扶贫开发强大合力。
请区人民政府在两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办理情况和改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