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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拐区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关于立案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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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1-11 15:55    作者: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区人民法院: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方针,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营造和谐氛围为目标,坚持依法受理案件,规范审判流程管理,优化司法便民服务,妥善化解涉诉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理诉权,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存在人员少、力量薄弱,网络建设跟进不足,立案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工作机制有待创新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经会议审议,对区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立案工作管理。要依照立案工作规定,规范立案程序,加强流程管理,确保受理、登记、移送等各个环节合法有据。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及时受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要耐心释法明理,并指导其通过正当渠道行使权利。  
  二、进一步加强立案调解工作。要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立足化解矛盾,做到审查、送达、诉前调解有机结合,不断加大立案调解工作力度,提高办案效率。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及时消除矛盾和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要从制度建设、设施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入手,在推进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接访、咨询、诉讼指导、风险提示、司法救助等措施,在便民利民服务上营造和谐的立案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立案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立案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提升立案队伍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积极发挥立案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请区人民法院在两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办理情况和改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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