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办发〔2016〕52号
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拐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石拐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印发
石拐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安全大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天燃气管道、液化气罐、特种设备、危化企业、煤矿、道路交通、防火安全、建筑施工、民爆烟花爆竹、加油站、校车与校园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矿产资源开采、养老福利院等。 二、安全大检查方式 采取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科学推进安全监管体系“五级五覆盖”,层层组织对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特别要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跟踪检查、督查,真正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动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决定成立石拐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轩 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林 军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李海燕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侯志学 区政府副区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翟晓扬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云晓清 区政府副区长 赵换连 区政府副区长 王金龙 区政府副区长 刘海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金岭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陈新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赵 伟 区接待办副主任 张玉兰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秀芳 区发展改革统计局局长 刘建华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建华 区教育局局长 张飞雄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武俊平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贾润刚 区司法局局长 肖 峰 区财政局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周秀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勇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新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贺文平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李 祥 区林业局局长 王旭东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幸福忠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程锦旗 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局长 吕文彪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汤化雨 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民政局局长 曹育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 鉴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建 工业园区管委会事务中心主任 王慧毅 城市共同配送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周凤芝 五当召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巴特尔 吉忽伦图苏木苏木达 刘斌华 五当召镇镇长 杨 勇 石拐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佐 大磁街道办事处主任 董树雄 大发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飞 白狐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泽宏 大德恒街道办事处副书记、副主任 郭继清 石拐区供电局局长 刘雪峰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侯 堃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具体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周金岭同志担任;联络电话(传真):0472—8728110;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安全大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科学推进安全监管体系“五级五覆盖”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取得实效。 2、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实情况;《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企业内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3、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情况;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 天燃气管道:重点检查新区天燃气输送管道和土右途经石拐到固阳天燃气输送管道安全状况,由住建局牵头。 煤矿:重点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情况;瓦斯治理综合情况;水害普查治理情况;严厉打击超能力组织生产及隐患排查情况;落实276天工作日情况。由区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矿产资源开采:重点开展打击私挖盗采工作,防止关停矿山企业死灰复燃。由区国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危化冶金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及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仓储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情况等。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由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道路交通: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两客一危、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情况;健全完善重点单位、重点车辆、重点道路常态监管机制情况。特别重视一级公路通车后的隧道行车安全。由交管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压力容器(管道)、客货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备设施维护及安全运行情况。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防火安全:重点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消防通道出口畅通与否,查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张贴配备是否合理,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大型聚会、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注意五当召、一级公路隧道、工业园区、焦化厂、民爆企业、学校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旅游景点:重点检查游客较多的旅游线路、景点、景区安全情况;客流疏导情况;特别是自行车赛、嘛呢法会和即将到来的国庆旅游高峰期间的安全管控和应急救援措施;公交运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完善安防措施和装备、排查隐患漏洞情况以及防恐、防爆、防个人极端行为措施。由五当召景区管委会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民爆:民爆重点检查雅化柯达化工公司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经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液化气罐、加气站:重点检查液化气罐的使用年限、安全装置、使用操作等情况。由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加油站:重点检查许可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法人代表、地址、经营范围是否一致,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组织和防火档案。消防栓及消防通道前有无杂物堆积。储油罐、加油机、油气管线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输送油品的管线是否专管专用。油品运输车辆是否通过法定机构(或授权单位)资格认定合格。自助加油站是否制定防静电和防人为破坏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加油站、油库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加卸油相关操作规程。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由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校车与校园食品安全:重点检查校车安全运行情况,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情况,防范措施、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住校生食品与住宿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食品药品:重点检查食品药品市场各类非法不法行为,由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养老福利院:重点检查养老院和幸福大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现场管控和秩序维护情况;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情况;检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由民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商务流通领域:由商务投资促进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牵头组织开展工作,部分行业安全大检查将聘请专家进行联合会诊。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分组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当前正值汛期,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工作,做好前期安全度汛工作,同时对应急物资、应急设备、应急队伍进行清点造册,要开展1-2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 五、强化督促检查 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副区长要定期指导督查分管口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同时,我区将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由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安委办等相关部门参加,对苏木、镇、各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督查。 六、时间进度安排 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6年7月上旬开始,至8底结束。 (一)细化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7月15日前) 1、苏木、镇、各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前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同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含领导小组机构、牵头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络电话)于7月1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备案。各牵头单位每月月底将安全大检查情况报区安委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2、苏木、镇、各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筹集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逐一销号,对一时不能整改或需要协调多方力量才能成行,及时报区安委会。 (二)全面推进,切实做好督促检查(7月16日至8月20日) 1、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检查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抽查、督查。做到条块结合,分兵把守,各负其责。要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深化治理,进一步巩固安全大检查成果(8月21日至8月31日) 苏木、镇、各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苏木、镇、各办事处、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此次安全在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活动,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同时,在8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邮([email protected])。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苏木、镇、各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定详尽有效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领导,特别是各部门、各行业(领域)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要深入基层和安全生产一线,狠抓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坚持安全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 苏木、镇、各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认真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三)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 苏木、镇、各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深入细致、全面彻底地查找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防止“走过场”。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不力的,将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导致直接监管行业发生伤亡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安委会要充分运用警示通报、督导约谈、黑名单、挂牌督办等手段,加强跟踪、实施过程考核,对工作不到位,导致指标超控、事故多发、形势严峻的行业部门要发出督办通知书,及时启动约谈程序,确保工作落实到岗到位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