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上半年,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部署,严格执行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积极应对经济持续下行、财政收入增收形势严峻的不利局面,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较好地完成了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等各项支出任务。常委会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表决结果为满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增收有难度,收入结构不
合理;二是可用财力严重不足,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三是非税收支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今后一个时期预算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积极培植财源,努力改善财政收入结构。在增收难度加大的
情况下,要发挥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切实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缓解困难,促进企业创造更多税源。要加强国家政策的分析,处理好涵养税源和依法征管的关系。要进一步加强各类非税项目的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培育旅游经济,提高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优化税源结构,开辟和培育新的后续财源。
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要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原则,着力保障行政运转,保障民生支出需要。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努力节约财政资金。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支出,依法调整预算。严格部门预算监管,保证部门预算资金严格按批复的用途使用。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依法举借债务,分类纳入预算,有效控制债务风险。要加大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四、健全规章制度,自觉接收人大监督
要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使人大常委会能够及时了解我区的财政运行情况。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按时向人大常委会提交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等报告。在预算运行过程中,如预算确需调整,必须上报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进行调整。
区人民政府要在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办理情况和改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