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团发﹝2017﹞17号 签发人:王佳佳
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以
“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
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
吉忽伦图苏木团委,五当召镇团委,各街道团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工委、各园区团工委,各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各人民团体团组织,驻区各单位团组织:
现将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以“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落实,在2017年12月前确保在全区所有团支部中开展一次以“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各基层团组织要就本地区本系统团组织开展情况形成整体报告,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团区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2—87281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共青团石拐区委员会
2017年12月18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17〕16号
关于在全团开展以“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组织广大团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学懂弄通做实的重要要求,根据《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现决定在全团所有团支部中开展一次以“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组织生活会要围绕“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的主题,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聚焦“八个明确”的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组织团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要通过讲成就变革增强“四个自信”,讲时代际遇激发奋斗精神,讲历史使命强化责任担当,讲党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引导团员切实增强不忘初心跟党走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三会两制一课”规定,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
组织生活会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组织生活会和2017年度教育评议工作一并开展,教育评议要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为重点,扎实做好以下4个环节的工作。
1.组织主题学习。广泛开展主题团日、学习交流、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修订后的党章,学习新华社长篇通讯《习近平:新时代的领路人》,学习人民日报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评论员文章,着重把握好《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的10个方面内容和6个聚焦要求。可根据情况把《将改革进行到底》《辉煌中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政论专题片作为选学教材。团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入宣讲,每名专职、挂职团干部至少要到3个基层团支部开展宣讲交流活动。要组织各级青联委员到基层团支部开展宣讲交流活动。同步发动广大团员参与全团相关主题线上互动活动。
2.召开支部大会。会上,团员要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分享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交流如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考。要分领域确定重点学习交流内容,对于大学生和青年知识分子,要侧重围绕对理论真理性的碰撞,增强他们对新思想的理性认同;对于工人、农民等职业青年,要侧重围绕政策解读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领域历史性成就,增强他们对新思想的实践认同;对于中学生,要侧重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成就、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格魅力,增强他们对新思想的情感认同。通过学习交流,引导广大团员进一步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衷心拥护,做到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
3.开展教育评议。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学习情况、组织生活会发言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团员进行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员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4.做好结果运用。评议结果要作为2018年度团籍注册、2017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依据。对于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三、组织领导
1.全团抓支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和年度教育评议工作,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团组织实际,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工作指导,全面了解进展,帮助解决困难,开展督导检查,真正使全团来一个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县级团委要担负起这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对组织生活会作出具体安排,重点抓好组织动员、示范引领、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的工作。
2.干部到支部。所有专职、挂职团干部特别是团的领导机关干部,要结合“1+100”工作直接联系一个团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给予指导,并参加所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团干部参加团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要录入“1+100”管理系统。团的领导机关团支部要开出高质量组织生活会,给其他基层团组织作出表率。
3.落实靠支部。要把召开组织生活会作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检验从严治团成效的实践载体。团支部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四个环节的任务,并填写组织生活会报告表(见附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并存档。要真正用好评议手段,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敷衍了事,评议等次不合格,不接受批评教育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团员,作出劝退或除名处理。
各省级团委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
联 系 人:袁高平
电 话:010—85212832 85212072(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
邮 编:100005
附件:“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冶组织生活会报告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组织生活会报告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团支部名称 |
|
团员数量 |
|
集中学习 情 况 |
(包括学习形式、学习人数,团干部、青联委员开展宣讲交流情况) |
||
支部大会 情 况 |
(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数,团员交流发言的情况) |
||
评议结果 |
(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支部主要负责人签名)
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
上级委员 会 意 见 |
(上级委员会审核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时间)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