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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经纬能化有限公司55m3/d脱硫废液提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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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9 14:44    作者:石拐区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包头经纬能化有限公司55m3/d脱硫废液提盐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包头经纬能化有限公司55m3/d脱硫废液提盐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包头经纬能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包头市石拐区工业园区二园区;

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建筑面积1488.45m2,购置脱色废液静置槽、脱色釜等设备建设1条脱硫废液提盐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包头经纬能化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工业园区当铺窑村

联系电话:13863200397

联系人:李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59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419

联系人:茆工 

联系电话:025-84650067-853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报告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注明原因);  

2、您认为本项目对您的生活环境有哪些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应该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  

4、您认为该项目对您的生活总体影响;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告单位:包头经纬能化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171229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局〗〖责任编辑:包头石拐〗〖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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